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保险合同自愿订立原则下,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协商并签订变更保险合同协议,包括调整保险金额等内容。但是,保险人有权根据风险变化和合同约定,提出变更保险合同的要求。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应当是自愿订立的,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协商解决有关事项。” 2.《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人根据风险变化和合同约定,提出变更保险合同的要求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并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被保险人同意变更的,应当签订变更协议。” 3.《保险法》第三十五条:“保险人已经承保的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金额等保险标的的范围、保险期间、保险费率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 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已经购买了红斑狼疮重疾险,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与保险公司协商并签订变更保险合同的协议,调整保险金额等内容。但是,保险公司有权根据风险变化和合同约定,提出变更保险合同的要求,并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