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意思: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暂不执行所判处刑罚(不用坐牢,在外面生活)。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5年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在考验期内不违反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五年内再次犯罪就要执行三年的有期徒刑,并且还要加上再次犯罪的刑期。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需要注意什么?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以上是关于缓刑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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