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七级的鉴定标准 |
释义 | 1、轻度智力障碍。 2、三肢瘫(肌力4级)。 3、单肢瘫(肌力3级)。 4、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5、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6、一侧面神经完全性麻痹。 7、中度尿崩症。 8、面部瘢痕形成30cm2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9、面部轻度毁容。 10、唇缺损累计长度大于上唇或下唇长度。 11、外鼻部缺损2/3以上或严重畸形。 12、一眼球缺失,或一眼球萎缩具有手术摘除适应征。 13、双眼低视力1级。 14、双眼视野≤48%(或半径≤30°)。 15、双侧耳廓缺失或极重度畸形。 16、双耳损伤,一耳听力损失≥71dBHL,另一耳听力损失≥56dBHL。 17、舌体缺失1/2以上。 18、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度。 19、器质性失音。 20、局限性脓胸行部分胸廓成形术。 21、一肺叶切除。 22、肺功能轻度损伤。 23、食管重建术后并返流食管炎。 24、肝切除1/3以上。 25、轻度肝功能损害。 26、胰切除1/3以上。 27、小肠(包括回盲部)切除1/2以上。 28、结肠大部分切除。 29、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30、一侧肾切除。 31、肾损伤性高血压。 32、输尿管损伤行代替术或改道术。 33、膀胱大部分切除术。 34、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35、子宫全切除或次全切除。 36、阴道瘢痕狭窄(不能通过两横指)。 37、骨盆环骨折畸形愈合,遗有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8cm以上。 38、双手十指缺失50%以上或功能丧失60%以上。 39、双手掌缺失30%以上。 40、肩、肘腕关节中之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2.7.41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畸形,成角>40°或旋转>40°。 42、下肢骨折,遗有8cm以上短缩畸形。 43、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44、双足十趾缺失75%以上或十趾功能完全丧失。 45、一足跖跗关节以上缺失。 46、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0以上。 一、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 二、工伤鉴定在哪个部门鉴定 工伤鉴定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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