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