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每个案件开庭都要开庭直播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规规定的是,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如何判定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没有可以操作的判断标准。 法规规定了四类不能直播的案件: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检察机关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民事、行政案件;其他不宜庭审直播、录播的案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录播。 对于下列案件,不得进行庭审直播、录播: (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二)检察机关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刑事案件(三)当事人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民事、行政案件(四)其他不宜庭审直播、录播的案件。 第三条 人民法院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公开范围进行,涉及未成年人、被害人或者证人保护等问题,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的,应当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 第四条 人民法院认为案件需要进行庭审直播、录播的,由有关审判庭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并填写庭审直播、录播申报表,提交案件重要的诉讼文书。 最高人民法院的直播、录播申报程序和申报表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直播、录播申报程序和申报表由各高级人民法院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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