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网上聊天冒充好友诈骗如何报警
释义
    一、网上聊天冒充好友诈骗如何报警
    冒充好友诈骗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也可以电话报警。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公安局会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并且追回赃款赃物,挽回受害人经济损失。
    二、电信诈骗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发[2016]32号
    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具有前述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上述规定的“接近”,一般应掌握在相应数额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四)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骗得财物的,以诈骗罪(既遂)定罪处罚。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
    具有上述情形,数量达到相应标准十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3: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