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庭审中,对控方证人的证言进行质询是辩护律师的重要策略之一。质询控方证人的目的是为了挑战证人的证言真实性,揭示证人可能存在的矛盾、遗漏或不实之处,进而推翻控方的指控。质询技巧包括提问、追问、反问等,需要注意对控方证人的态度、措辞和语言技巧,以及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和对证人的交叉质询。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被告、辩护人对控方证人的证言有质疑的,有权对其进行质询。”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九条规定:“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举证方负责证明。对举证方所提供的证据,另一方有权提出质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以欺骗、恐吓等方法使他人作伪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辩护律师有权对控方证人的证言进行质询,举证方应负责证明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伪造证言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