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辩称检察官的证据不足或不可靠是被告人辩护策略中常用的一种。在辩驳检察官的证据时,被告人应该对证据进行分析,指出证据的不足或不可靠之处,提供自己的证据加以辩驳。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被告人有权对证据提出质证。质证与被质证的证据有关的事实,应当允许质证。” 2.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被告人指控证人的证言虚假,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公诉机关和辩护人对被指控的证人的证言真伪性有争议的,可以请求法院进行举证调查。”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质疑公诉机关提出的证据,应当说明其质疑的具体内容,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驳斥。” 被告人可以通过质证、提供证据等方式,辩驳检察官的证据。同时,被告人也应该注意自己的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以便更有效地辩驳检察官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