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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赠予过户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释义
    房屋赠与过户需要办理三个手续,分别是:
    1、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2、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3、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办理房屋赠与过户需要的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
    6、契税收据。
    综上所述,在办理赠予过户时,需前往公证处或者司法局进行公证或认证等手续,以保障赠与过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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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2:5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