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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浙a车辆限行区域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主城区错峰限行路段:“错峰限行”区域以及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萧山区错峰限行路段:建设四路、通惠路、南秀路、蜀山路、晨晖路、风情大道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高架、隧道,除晨晖路外其他围合道路均限行。
    法律依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西湖风景区机动车“环保行动”的通知》 第一条第四款 高排放车辆限行。
    1.实施时间:全年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双休日如遇调休,以国务院规定为准)的8时30分至17时。
    2.实施范围:北山街(保俶路——杨公堤段)、杨公堤(北山路——南山路段)、南山路(杨公堤——万松岭段)。
    3.限制措施:在实施时间段内,禁止国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汽)油机动车驶入实施范围内。正在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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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