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们公司是否需要使用红头文件回复律师函?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使用红头文件的情况有:1、政府机关部门向下属各部门社团发通知,采用红头文件。2、企业内部由总经理签名的向内部发的重要通知,如人事任免等,可采用红头文件。3、红头文件一般是上面向下面发正规的通知采用的格式。企业、公司向政府部门的文件最好不用红头文件。4、对主管部门、上级(总公司)政府部门(法院、公安、消防出具的证明文书可不用)的请示报告类文件,一般用上报类红头文件。5、对各部门下发的公司各类决策性文件、各部门负责人的任职通知等使用下发性红头文件;再就是公司老总说用红头文件下发(或上报)的其它重要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条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开公司登记需要哪些文件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开公司需要的证件有:(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成立公司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成立公司应当提交的资料包括: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4、公司章程,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5、董事、监事、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6、住所使用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三)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第二十六条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还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自然人身份证明。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或者注册文件。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的,还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公司变更法人需要提供什么文件 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是: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法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原指定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我们公司想改变法定代表人。请问新法人是否需要到现场办理变更?新法人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法人变更大概需要一周时间,需要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以及双方的身份信息等。到工商机关变更之后,还要到银行等机构变更。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有限合伙人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出资,需要什么样的委托文件? 有限合伙人出资方式包括:1、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2、用货币以外的财产,经评估作价后出资;3、用劳务,经评估后出资。有限合伙人有什么权利有限合伙人的具体以下权利: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第十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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