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有本市城镇户口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3、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18周岁以上,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 5、具有初中毕业文化以上程度; 6、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C1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三年以上的驾龄,无特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