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实生活中,有些女婿在丧偶以后仍然继续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对此,我国继承法规定,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认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一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综合考虑:(1)在经济上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生活上对岳父母提供了主要劳务帮助。(2)对岳父母尽赡养义务具有长期性、经常性。以上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即可认定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依法享有对岳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不论他们是否再婚,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必须指出的是,丧偶女婿依继承法第12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时,既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也不影响他们本人对其父母的遗产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