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需要还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作为受害人是无需偿还的。应当由交通事故责任人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