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宝安小学学位申请招生范围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07国道以东,创业二路以南,广深高速公路—边检路以西,湖滨路以北宝安所辖区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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