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就业创业证》的前身是《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发出通知,要求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各地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 《就业创业证》用途有很多: 1、符合相关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凭此证可申报社会保险补贴; 2、自主创业人员凭此证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 3、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辞退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此证; 4、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各类人员申报时需提供此证,此外某些城市转户口时也需提供此证。 以上就是关于就业创业登记证的分享,希望对你有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