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采矿权收益金如何缴纳 |
释义 | 采矿权收益金缴纳的流程具体如下: 1、征收机关依据出让合同开具缴款通知书,通知矿业权人缴款; 2、矿业权人在收到缴款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按缴款通知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采矿权收益金是指国家基于自然资源所有权,将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采矿权人而依法收取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即为采矿出让收益金。 采矿权收益金缴纳的方式具体如下: 1、出让探矿权的,探矿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不得低于探矿权出让收益的10%且不高于20%,探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剩余部分转采后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其中,矿山生产规模为中型及以上的,均摊征收年限不少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一半; 2、出让采矿权的,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不得低于采矿权出让收益的10%且不高于20%,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其中,矿山生产规模为中型及以上的,均摊征收年限不少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一半。 综上所述,采矿权收益金缴纳需要开具缴款通知书,在七个工作日缴纳完毕,同时采矿权收益金也可以为国家增加收入。 【法律依据】: 《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第七条 矿业权出让方式包括竞争出让和协议出让。 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包括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或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 第十一条 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具体规定: (一)适用范围。除本办法《矿种目录》所列矿种外,其余矿种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 (二)征收方式。按竞争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竞争结果确定。按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照评估值、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测算值就高确定。 (三)探矿权转为采矿权的,继续缴纳原探矿权出让收益,并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剩余探矿权出让收益的缴纳时间和期限,不再另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探矿权未转为采矿权的,剩余探矿权出让收益不再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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