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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
释义
    以下情况下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
    1、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
    2、尚待领取居民身份证或原证丢失;
    3、损毁尚未补领的人员,可根据需要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流程如下: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证;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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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