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有必要在合伙合同中规定国际管辖?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国际合作中,涉及到跨越国界的交易和争议解决,涉外合同的制定变得越来越普遍。规定国际管辖是合同中十分重要的问题,可以涉及到几个方面的问题,如管辖权、诉讼时效、司法保护等方面。因此,在合伙合同中规定国际管辖是十分必要的。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管辖法院,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选择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服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法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依照法定期限行使,逾期不行使的,除非有正当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为了保障合伙人权益和避免争议的发生,合伙合同应当在管辖权、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方面进行明确约定,以便事先解决纠纷,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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