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亚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申请条件 |
释义 | 1、在乡镇农机、水利、经营、林果、蔬菜、畜牧、养殖等部门第一线工作的职工。 2、在民政系统殡葬、精神病院、光荣院、福利院、烈士陵园工作的职工。 3、在农田水利系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水库河道管理、水文勘测、农林灌溉、防汛抗旱、造林、护林、植保、育种工作的职工。 4、在市政工程建设系统从事公路建设与维护、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与维护工作的职工。 5、在园林、环卫、旅游系统工作的职工。 6、获得市专业主管部门或区县委、政府奖励以上的人员。 7、获得国家或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奖励、包含星火奖或与之同等奖励的人员。 8、录用或者过渡为乡镇机关的国家公务员。 9、普通高校农业户口自费生(包括高职毕业学生)。 10、乡镇重点支持发展,并达到年利税40万元以上的企业正副职领导成员。 11、其他专项农转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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