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柳州慢病医保政策 |
释义 | 柳州慢病医保政策: 1、实施医保“慢病+”政策,将慢性病治疗报销范围扩大,支付比例提高,提高慢病患者的医疗支付能力; 2、实施慢病预防治疗项目,定期为慢病患者提供免费的基本服务; 3、实施慢病综合康复管理计划,对重点慢病患者进行管理,提高慢性病患者的生活质量; 4、建立慢病患者的家庭护理模式,提高慢病患者就业率; 5、建立慢病患者的跨境就医服务体系,提高慢病患者的就医效率; 6、实施慢性病患者就业保障政策,改善慢病患者的就业状况; 7、实施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政策,建立慢病患者的健康档案,改善慢病患者的医疗保健水平。 门诊慢特病: 1、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2、尿毒症透析治疗; 3、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4、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 5、糖尿病胰岛素治疗; 6、耐药性肺结核。 综上所述,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门诊医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条 建立健全慢性病病种处方管理制度 (一)医疗机构。已纳入我市医保定点范围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医生原则上应为家庭签约责任医生。二级、三级医院根据专科建设实际需要,由医院医保科(办)确定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医生资格。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医生名单报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二)处方时限。纳入慢性病病种范围的病种,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可根据病情需要放宽至12周; (三)风险控制。医生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要谨慎评估疾病风险,严格把握适应指征,明确告知申请患者慢性病连续处方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对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在其就诊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并要求本人在处方申请栏上签字同意;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在其就诊时应由直系亲属或相关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在处方申请栏上签字同意; (四)处方调剂。患者可根据本人意愿向定点医疗机构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医生提出在其参保地(或长期居住地)统筹区内指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调剂使用慢性病连续处方。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医生应提供纸质慢性病连续处方(外配处方),并向参保地(或长期居住地)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送相关处方明细。指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师受理慢性病连续处方(外配处方)调剂申请时,应核对患者相关就医凭证。患者应在前次同种慢性病处方剩余用药量不超过7日(含)内提出再次配药申请。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不适反应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应要求其停止用药,及时到开具处方医生处复查就诊; (五)处方收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每次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时,只收取一次门诊诊查费(或一般诊疗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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