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强迫员工辞职的员工可以采取什么方式维权 |
释义 | 公司强迫员工辞职的,员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维权: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依法提起仲裁;或者去人民法院起诉、与公司积极协商。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由公司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支付赔偿金。 一、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办法分以下情况: 1、经济补偿通常是按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工作每满1年,则需要向员工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 2、员工工作满6个月以上但未满1年的,则按照1年向员工支付补偿;对于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员工,公司只需要向其支付0.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员工的月度工资,如果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则公司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进行支付,一般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会超过十二年。 公司违法辞退员工应当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来进行经济赔偿。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长短来进行不同的确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女职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合同未到期被辞退也不一定有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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