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物保管期限应当在债权履行期限内,但借款人和抵押权人可以协商确定具体期限。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则按照保全期限处理。保全期限根据抵押物的种类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房屋抵押物的保全期限为5年,机器设备抵押物的保全期限为3年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保管义务。抵押物保管期限应当在债权履行期限内,但借款人和抵押权人可以协商确定具体期限。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一条:保全期间的抵押物,抵押权人应当保管。保全期间根据抵押物的种类不同,有下列规定:(一)不易损毁、腐烂、变质的抵押物,保全期限为五年;(二)易损毁、腐烂、变质的抵押物,保全期限为三年;(三)其他抵押物,保全期限为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