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设党小组的党员大会多久开一次 |
释义 |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1、为便于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定,对需要作出决定的问题,支委会可以事先初步研究提出初步意见供支部大会讨论修改,最后由支部大会正式作出决定。 2、支部大会通过决议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凡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都应以对党负责的态度,明确表示自己对所表决问题的意见。 3、支部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必须要有支部半数以上的正式党员参加,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 4、遇到意见分歧,一时难以统一的,如果不是紧急事情,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让党员进一步酝酿后进行再次讨论;如果事情紧急,则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后作出决定。 5、对于持不同意见的党员,允许保留意见,但必须执行支部大会所做出的决定。 6、如支部大会所讨论的议题是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等内容,还需要报请机关党委审查批准后方能生效。 三会一课的召开时间?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可随时召集。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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