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的区别 |
释义 | 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1)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表现法的内容的形式或者载体,它是普遍、多次和反复适用的法律文件; (2)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机关在适用法的过程中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个别文件,它是各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2、范围不同: (1)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法律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司法解释等; (2)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刑事判决书、委任状、逮捕证、营业执照、结婚证等。 3、表现不同: (1)规范性法律文件适用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规定的内容是一般的行为模式和标准; (2)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适用的对象是特定的人,规定的内容是特定的事项。 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和特定事项,涉及或者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能够反复适用的行政措施、决定、命令等行政规范文件的总称。 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法律上称之为抽象行政行为。由于这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多,涉及面广,是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强制力的体现,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切身利益,因而日益受到公众的关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也在逐步加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六条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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