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对物业不满意该找什么部门
释义
    对物业不满意的可以向业主委员会进行投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如果小区内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可以再找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或者去找居民委员会进行处理。
    一、用人单位漏缴社保怎么办?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如果用人单位漏缴社保的话,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社保的。劳动者应当跟单位反映情况,出示漏缴社保清单。如单位答应补缴漏掉的社保,用人单位却没有行动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投诉。
    二、职工请事假保险由谁负责
    员工请事假一般情况下保险应该由用人单位进行承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如果劳动者请事假两三个月,只要双方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社保,但是用人单位只承担单位缴纳部分。
    三、业主委员会是法人组织吗?
    业主委员会不是法人组织,业主委员会不是特别法人,业主委员会应属非法人组织。业主委员会在成立起来以后,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对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业主委员会应属非法人组织原因如下:1、系依法成立并向政府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系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合同、履行合同;3、依法接受法律监督,代表业主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进行投诉;4、对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备有占有支配权。既然法律法规赋予业主委员会在一定范围内相应的权利义务,则在相应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就应有其诉讼地位,二者必须统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8: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