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公积金封存了 |
释义 | 其实封存是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一种状态,如果账户已封存,代表职工暂停或者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又无法转移,并且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因而就被封存了。 公积金封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职工合同期满后,不再延期或者是合同期内被解聘了,还未在其他单位就业,公积金就会被暂时封存。 2.职工辞职或者是被单位辞退、除名后未在其他单位就业。 3.职工停薪留职(本人自愿通过原单位继续缴存的除外)。 4.单位变更或者是终止,无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5.单位已关闭或者是停产,职工进再就业中心。 6.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 7.职工被判刑、劳教。 8.职工因为其他情况中断工资收入,经过本人申请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封存处理。 符合以上8种情况公积金就可能会被封存了,除了前两种和第四种、第七种属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导致公积金封存,其余则是因为位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封存户。 这种情况如何解封呢? 1、对于单位内部封存的情况,一般是由单位在终止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封存手续,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在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中。 2、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的,单位应当在恢复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携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启封手续,启封后,单位应为该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3、职工重新就业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到集中封存的经办行办理启封手续,并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到新单位。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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