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告离婚要多长时间 |
释义 | 常常存在这样的情况,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为了不离婚故意躲避法院送达,最后只能公告送达,或者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确实不知道身在何处,这样的情况下也会走到公告程序。关于公告时间的这个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离婚是一方当事人外出下落不明,法院会在法院报上公告其开庭时间,通知其到庭参加诉讼,公告期满后,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仍未到庭参加诉讼(也就是送的材料上写了开庭时间,在开庭那天被告他不来参加诉讼),法院就会缺席审理并作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案件。判决作出15日内如没有人向原法院或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那么此判决自作出之日起15日后生效了。但是要注意的是,公告离婚前你必须出具对方下落不明的实质证据,失踪为期不满两年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一、想离婚可找不到对方怎么办? 想离婚找不到对方的处理方法: 1.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之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判决离婚。 2.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两年,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按缺席判决离婚。 3.如果一方下落不明不满两年,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的,法院会受理,但缺席裁判时会慎重考虑缺席裁判。 4.如果对方只是拒不到庭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 二、起诉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