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山东超生罚款标准由6倍降为3倍。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2日通过了这一条例修正案。根据修正案,不符合再生育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等情形,每多生育一个子女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由原来的规定基数的3到6倍,改为按规定基数的3倍征收。 法律依据: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 1、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2、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3、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