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领结婚证要准备什么材料 |
释义 | 申请补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因遗失或者损毁需要补办的,提交身份证即可; 2、因未办理结婚登记而补办的,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双方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 一、离婚证丢失如果再婚证会丢了怎么办 离婚证丢失了,想要再婚的,可以先补办离婚证。 1、离婚证丢失后,可以进行补办。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 2、离婚后,再次进行结婚登记,需要出具离婚证或者相应的离婚证明。 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二、办理结婚证能不能只拿户口页 办理结婚证不能只拿户口页。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本人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 三、离过婚,再婚时要不要拿离婚证 再婚登记时,需要拿离婚证。当事人办理再婚登记时,需要提供离婚证,如果离婚证丢失的,可以先进行补办。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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