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是自然原因,如洪水、暴风、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大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事故; (二)是社会原因,如战争、罢工、骚乱; (三)政府行为,如政府禁止令、征收、征用等引起的。其中,政府行政机关在购房合同履行期间内制定新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命令以及政策性文件等规范性文件,例如市政规划、抢险抗灾需要等。对于这类政府行为,在其效力范围内,任何有关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可抗拒。 而在建设部颁布的合同示范文本中,对不可抗力仅是概括性的表述,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因此,我们在合同或补充协议当中,应当更加详尽的明确不可抗力的范围。但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一、如何认定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在情况发生时大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定: (一)不可预见性,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有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这个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 (二)不可避免性,即客观上并不能阻止这一意外情况的发生; (三)不可克服性,当事人对于意外发生的某一个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不能克服; (四)履行期间性,必须在合同的履行期间内发生的。 二、不可抗力发生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 不可抗力发生风险承担的原则是: (一)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方承担; (二)人员伤亡由其所在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施工方的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四)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业主方承担; (五)延误的工期顺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