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制定部门规章制度 |
释义 | 不能制定部门规章的是制度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务院的职能主要包括: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条 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