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辆灭失证明派出所不给开的话,是可以去起诉的,法院会判决的,因自然灾害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 1、自然灾害发生地的街道、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自然灾害造成灭失的证明; 2、因失火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失火造成灭失的证明; 3、因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灭失的证明。 办理机动车灭失证明的条件: 1、《自然灾害汽车灭失证明书》是指发生自然灾害发生地的街道、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自然灾害汽车灭失证明书》; 2、《机动车灭失证明》是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因火灾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 3、机动车交通事故灭失证明,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条件就是需要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所在地出具的机动车灭失证明,去办理注销登记的时候需要带上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明、机动车灭失证明。 办理机动车灭失证明的必要条件就是警方出具的出案立案的证明,还有就是地方政府出具的火灾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六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