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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武汉居住证如何办理?
释义
    根据《武汉市居住证服务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非本市户籍公民计划在本市行政区内居住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规定,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址证明书可以向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关(以下简称社区服务机关)申报居住登记,也可以在网上申报居住登记。公安机关和社区服务机构在收集非市户籍人员信息时,必须提示当事人进行居住登记。第八条是市内居住的非市内户籍公民,居住登记时间超过半年,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居住证
    (1)合法稳定就业
    (2)合法稳定住所
    (3)连续学习。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使用者录用(录用),或者被使用者录用,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市内非户籍公民在市内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住宅,合法租赁住宅,使用者和学校提供的宿舍。连续学习是指在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学习和在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习。第九条申领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公民,可以到居住地或者工作地的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提出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第十条申请居住证应提交以下证明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最近免冠1英寸注册照片1张
    (三)居住地址证明书、就业证明书或就业证明书。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用人单位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入学证明书包括学生证明书和入学学校(机构)发行的可以持续入学证明书的资料。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伪造,改造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武汉市居住证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至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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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3: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