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派出所户籍室上行政班,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都不上班,不办理业务。只有周一到周五规定的上班时间办理业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公安局属于国家机关,法定节假日除留有正常值班外,其他人员正常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