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人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的销售。因此,如果是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房屋时,因为销售的是期房,所以一般会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在二手房买卖中,因为不存在期房的问题,所以签订的是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