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流动资产是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流动资产有: 1、货币资金,处于货币形态的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2、短期投资,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随时可以变现的资产,如短期股票、债券投资等; 3、应收预付款,企业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往来中发生的各种应在短期内收回但尚未收回的欠款,以及各种垫付的款项; 4、待摊费用,这些物品的价值应按一定比例,分摊到本期及其以后若干期的成本之内的费用,主要是低值易耗品、保险费的摊销等; 5、存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生产和销售而储备的各种资产。 企业股权融资条件有: 1、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 2、拟融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3、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 4、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未发生重大变化; 5、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融资用于主营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或分期扣除。 无形资产是指纳税人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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