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款单位是给钱的一方,最后的单位盖章是盖收款单位的。收据里的交款单位就是交付资金的人或单位,也就是说是谁来交的钱。收据可以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外部收据又分为税务部门监制、财务部门监制、部队收据三种。一般情况下,一份收据主要应该包括以下的内容:1、交款单位;2、交款原因,也就是交的是什么款项;3、交款金额;4、交款日期;5、由收款人签名或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