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父母可以与女儿女婿签署房产赠与给女儿个人的赠与协议。经各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考虑做公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财产已经转移所有权,则不可随意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撤销的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温馨提示:如果确定了赠与的有关事项,建议您双方签署赠与协议并作公证,以防日后产生纠纷。如果约定了赠与附义务,还望您能够履行合同约定,如果不履行,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受赠人有三种情形,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