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清零就是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房产清零的目标是在一定时间内全国有建设用地上证件齐全、产权清晰、已缴清各种费用的房屋要全部完成不动产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实现登记确权颁证清零,同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清零的范围包括建成并投入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上权属清晰、符合城乡规划且予以保留的住房和办公、经营、生产性用房或者是已缴清各种费用的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