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重证据法是由王国维提出的。所谓“二重证据法”就是将“地下发现之新材料”与“纸上之材料”二者互相释证,也就是把发掘的出土文物和史书的记载相互验证,以达到考证古史的目的。这成了一种公认科学的学术正流,很大程度上实在地影响了中国学术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