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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什么的原则?
释义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宪法》同时还规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宪法这一条表明,国家机构的民主集中制,就是国家机构的民主制原则加国家机构的集中制原则,它包括三项规定。头两项规定就是国家机构的民主制原则,第3项规定就是国家机构的集中制原则。
    国家机构的两项民主制原则中,一项是选举制,一项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前者是民主制的启动方式,后者是民主制的中国特色。宪法把我国民主制的基本原则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的民主制原则,即宪法第二条规定的民主制的理念和民主制的形式,一类是国家机构的民主制原则,即这里规定的民主制的启动方式和民主制的中国特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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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9: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