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不承认产检假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单位不承认产检假,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1、查看单位规定,首先可以查看单位规定,了解单位对产检假的相关规定。如果单位规定中明确规定了产检假,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要求按照规定给予产检假; 2、提供相关证明,如果单位不承认产检假,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医生开具的产检证明、医院出具的产检报告等,以证明您确实进行了产检; 3、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需要法律援助,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咨询,寻求法律支持; 4、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单位不承认产检假,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依法给予产检假。 申请产检假需要的资料有: 1、产检记录单或医生证明,产检记录单是医生为孕妇记录孕期检查情况的证明,医生证明则是医生出具的证明孕妇需要产检的证明; 2、孕妇本人身份证明,孕妇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 3、孕妇的婚姻证明,如有需要,孕妇需要提供结婚证等婚姻证明; 4、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孕妇是在职员工,需要提供单位开具的产检假申请证明、公司规定、劳动合同等文件; 5、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孕妇需要休产假,还需要提供医生出具的孕期检查情况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孕妇在怀孕期间有权享受产检假。如果单位不承认产检假,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采取以上措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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