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擅自拆除消防设施给予什么处罚 |
释义 | 个人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故意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是个人违反本法规定,擅自损坏、挪用或者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器材的,那么会被给予警告或者会被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是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擅自损坏、挪用或者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器材的,那么相关人员不仅会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还会被判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如果是过失造成消防设施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造成严重的后果的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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