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客欠缴水电费,退房时怎么办? |
释义 | 房屋租赁期间,应催促租客及时缴纳水电费,以避免房东经济损失。合同中约定补足押金方案,未补足则可解约并追究违约责任,有效整治“老赖”。(82字) 法律分析 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租客欠的水电费,这个时候应该催促对方及时的缴纳,因为在对方没有按时缴纳水电费之后会给房东带来一些经济上面的损失。所以应该在合同中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未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的行为。 拓展延伸 租房合同到期后,租客未支付水电费,如何妥善处理? 当租房合同到期后,租客未支付水电费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妥善处理。首先,与租客进行沟通,明确欠费金额和原因。如果租客有合理的解释,可以商议分期付款或其他解决方案。如果租客拒绝支付或没有合理解释,可以向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如起诉或申请仲裁。同时,可以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例如保留租金押金或通过法律程序追讨欠款。最重要的是,确保在处理过程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保持与租客间的沟通记录,以便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结语 租房期间,租客欠缴水电费会给房东带来经济损失。因此,在合同中约定补足押金方案,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押金。若未及时补足,房东有权解约并追究违约责任,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在合同到期后,若租客未支付水电费,应与其沟通并明确欠费金额和原因。如无合理解释,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并保护自身权益,例如保留租金押金或追讨欠款。务必遵循法律法规,保留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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