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工受伤找什么部门 |
释义 | 农民工受伤找当地的人社部门,工伤保险的赔付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来共同赔付的。 一、出了工伤事故该怎么赔偿 出了工伤事故的赔偿,需要根据受伤情况,工伤鉴定来进行确定。每个省市的工伤保险赔付比例不一,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的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赔付标准可以参考如下: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工伤后遗留的后遗症也是工伤吗 工伤后遗留的后遗症也是工伤。工伤复发的,依然按工伤申报和处理,社保中心会处理赔付和报销。员工工伤后遗症可以要求公司和保险公司赔偿。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病情恶化的费用《工伤保险条例》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疾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复查鉴定后,按有关标准赔偿。 三、工伤理赔和交通事故理赔相冲突吗? 没有冲突,可以共同赔偿。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伤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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