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邀请函可以不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律师邀请函可以不理吗 收收到律师函可以不理: 1、律师函只是知会已经被对方委托法律专业人事以法律途径处理矛盾,可以不理; 2、可以不与对方律师会谈,但可能会被对方提起民事诉讼,收到法院传票; 3、律师函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再法律意义上还具有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 4、律师函只是知会,若已经被对方委托法律专业人士以法律途径处理矛盾的,可以拒签律师函。 二、收到律师函后不进行处理可能会造成哪些后果。 1、有可能会被对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如果构成犯罪的,对方会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3、当然,也有可能对方所发的律师函与事实不符,最后不了了之,但只是极个别的情况。另外,在收到对方的律师函后,应该认真研究对方的意图,积极应对为宜,而不应该消极地一概置之不理。 三、什么是律师函 1、律师函,又称律师信,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2、律师函是一种非官方文件,主要表达当事人对事件的某种看法,并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但其隐含一种“我已经通知律师,准备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思。 3、律师函是律师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 四、律师函的作用 1、通过律师发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 2、律师函以便捷的方式追回委托被拖欠的货款等债权; 3、用律师函履行其他法律告知义务; 4、在尚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通过律师发函,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 5、达成庭外和解协议。 总之,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律师函的出具是比较常见的,在涉及到法律问题的处理时,可以按照上述法律中规定的不同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如果对相关事项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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