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增加了怎么办 |
释义 | 那要看是在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的增加还是合同范围外的工程量的增加。如果是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则属于合同当中约定的义务,是需要履行的,增加工程量价款不变;如果是合同范围外增加的工程量,则可以要求相应增加合同价款的。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1、总价合同是根据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给付明确款额的合同,单价合同是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给付价款的合同; 2、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3、总价合同以图纸为基础、价格不能变化,单价合同以单价优先,价格可以变化。 固定合同和无固定合同哪个好 劳动合同的期限对用人单位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对于劳动者而言,即便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仍然有权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提前三十日提出辞职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言,劳动者更是可以按照上述规则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有劳动期限约定的,需要依法遵守相关期限的约定,注意我国法律并未对劳动期限的约定做出限制性规定。因此劳动期限的约定对劳动者具有强制性约束力。 《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