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取保候审三个月去一次是为了案件的审查需要。取保后三个月公安会传唤一次一般是为了案件的审查需要,取保候审后派出所传唤是必须去的,如果不去的,可能会被撤销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执行。取保候审以后,案件还要继续侦查,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就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审判,判处实行就到监狱服刑,如果判缓刑就在家服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