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 |
释义 | 近年的企业统计数据来看,中国的企业平均寿命只有 3.9 年。很多企业做不大,一大就乱。头几年轰轰烈烈,不出几年就轰然倒下。 一、哪些情形导致个人与企业财产混同? 1.企业主随意挪用公司资金;如将公私账户混在一起,家庭需要资金从企业提取,企业需要资金周转时从家里账户投入到公司,也无账目记录; 2.母公司随意处置子公司的资产,控制子公司的资金往来; 3.关联公司的成本由一个公司承担,而盈利转化为另一个公司的财产; 4.公司经营场所、主要生产设备和办公设施与其股东、关联公司的营业场所基本同一; 5.股东、关联公司与公司财务公章的混用等。 这些情况都会被认定为财产混同,而如果被认定混同,股东就必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特别是由于一人公司与股东之间更容易混同。因此《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对混同的举证责任倒置,如果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自证清白,则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二、财产混同有哪些风险? 1.财产混同会导致个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是有限公司的最根本特征,但公司与股东发生混同,就无法分清财产范围,从而导致法人人格的混同(除了财产混同,还包括经营业务、组织机构及人员的混同),特别是股东滥用的情形下,此时会启动法人人格否认(也称刺破公司的面纱)制度,导致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更威胁到家庭财产安全。 2.财产混同会导致股东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股东利用自己对公司的绝对控制优势,随意挪用公司的财产,或让公司为其个人贷款提供担保,使其负担与其经营无关的巨大风险,甚至以公司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可能会导致承担刑事责任。 3.企业融资时,股东的个人担保会导致无限连带责任。民营企业融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企业都是由股东个人或家庭财产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从而导致企业一旦出现风险,可能引发家财赔光的后果。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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